房产证共有权人是产权人,即共有产权人。房产证共有权人可以对房屋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发生,如合伙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购房产生的共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