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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否可以发证

发布时间:2023-04-24 16:28:38

“小产权房”不可以发证。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发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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