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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发布时间:2023-01-21 03:47:00

罪犯的财产是可能会被没收的,对于构成严重犯罪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罪犯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法律分析: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罪犯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犯罪前的财产会没收吗?

一、犯罪前的财产会没收吗 没收财产 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 刑罚 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 罚金 ,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下: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 扶养 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综上所述,没收财产的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一部分财产,对于犯罪之前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照样可以予以没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债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 债权人 请求,应当偿还。 二、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1.选科式。 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 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 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 贪污罪 的,个人 贪污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 职务侵占罪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里面就包括了没收财产,这里没收的仅仅是指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当然至于财产是在犯罪之前所得还是犯罪之后所得,其实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即使是在犯罪之前所得的合法财产,那么在被判没收财产之后,还是一并会被没收。

公安机关能没收民事案件当事人财产吗?

公安机关无权没收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

罪犯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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