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一般是不属于管制器具的,私自携带不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刑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甩棍不属于管制刀具,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甩棍,没有禁止,就可以使用。甩棍放在车上,还是一种很好的自卫手段。
2.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所以,根据以上标准的话,甩棍绝对就不属于管制刀具范围了,如果仅用于车主自卫,肯定没什么问题。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第三条,匕首,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的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
佩带匕首人员如果不再从事原来的职业,应将匕首交还配发单位,《匕首佩带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第四条,机械加工使用的三棱刮刀,只限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使用,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甩棍不属于管制刀具,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甩棍,没有禁止,就可以使用。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一般有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刀具。《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甩棍不是违禁品,是属于民用品,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但是禁止携带甩棍乘坐火车,飞机等。因绝大多数的出棍方式均为用力甩出,甩棍这个俗称因而得名。甩棍的历史可追溯至二战时期的德国。
钢卡式甩棍被绝大多数甩棍采用。甩棍展开时依靠节与节重合部位之间的摩擦力锁定,因此重合部分接合要良好,以确保甩棍在戳刺物体或受到震动时不会轻易解锁。在甩棍的尾部,尾帽和手柄之间有一个钢卡,由一个圆形底托和两个簧片组成。在收缩状态下,钢卡的两个簧片会撑在最细一节的内壁,使棍节不会自己滑出。
钢卡式的优点在于:
一、可以通过调整钢卡簧片外张的角度来改变甩棍甩出时的阻力;
二、钢卡可以很方便的更换。
铁路违禁品包括下列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有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品类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水果刀(折叠式);强磁化、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等危害安全的物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有生活用刀、专业刀具、酒类、表演用具以及各种可能用来危害安全的锐器、钝器等。有关特殊行李(如小动物、危险品等)的运输,应与铁路部门联系。旅客可以限量随身携带饮料两瓶(合共不超过1000毫升)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甩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