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要注意:
1.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封,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进行合法的评估,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3.进行公正的拍卖,受托对象应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
4.进行有效的转移,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应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至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