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2023-01-21 04:32:49

公务员若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公务员私自挪用公款会坐牢吗

你可能涉嫌 挪用公款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因为不知道你的实际具体情况,所以只能给出模糊的答案。 本罪的注意点: 1.你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身份犯,要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不是,则可能 涉嫌职务侵占罪 。 2.你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没有,则可能 涉嫌盗窃罪 或者其他犯罪。 3.你挪用公款之后进行了什么活动?有无归还?什么时候归还?因你挪用数额已达500万,数额巨大,达到任何情形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起点,所以下面的情形则不提及数额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给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没有时间要求,挪用则涉嫌犯罪。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没有时间要求。

(3)挪用公款较大,没有进行任何活动,超三个月未还。如你挪用公款并没有进行任何活动,及时归还,则 不构成犯罪 。 如你已经挪用公款,并且使用,建议在案发前归还,则有 从轻或减轻 的情节。 不清楚你是否是一人挪用,如是数人,则涉及共同犯罪的问题。 定罪量刑需要在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并且综合判断,上述意见

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

一、挪用公款怎样判刑处罚 根据 贪污 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罪 有以下量刑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 立案 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如果面临挪用公款罪之诉,一定要对挪用公款的用途、时间、是否打算归还等问题做出正确的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及处罚出台了一系列问题的解释,如果能够对其中的条文进行很好的把握,比如其中就有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那么对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

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

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罪怎么判刑

关于挪用公款罪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规定,挪用公款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农业公款罪,能够正在升级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啊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那么不受挪用时间啊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的,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他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公务员挪用公款怎么判刑】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