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健在能改户主。双方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签订合同,当事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后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