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的行为若构成犯罪中止,则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结果发生后的处罚是应当按照既遂犯免除或者是减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主动中止实施犯罪行为,其从主观上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犯罪行为未完成,所以就不会产生原本的犯罪后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出于犯罪嫌疑人以外的原因中止犯罪行为的,不应当作为犯罪中止处理。
犯罪中止的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可能出现在犯罪着手之前,也有可能出现在着手之后。而在着手之后,如果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放弃犯罪,同时也没有发生什么损害后果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若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外界因素导致犯罪不能继续实施,则往往就会按照犯罪未遂来处理。
中止犯罪不一定免除处罚。只有当行为人在犯罪未完成之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且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会免除处罚;如果成立犯罪中止但仍然造成了一定损害的,应减轻处罚,不能完全免除。《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