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被追债的房子买方不知情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予以赔偿。卖方故意隐瞒“被追债”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主张所购买的房产因“被追债”造成的经济价值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