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易,国有的防空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在买卖上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故开发商买卖交易过程中向业主出售的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