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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25 03:19:46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以加强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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