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是支付定金,后续约定剩余价款的支付,可以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