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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25 03:46:15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身份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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