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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5 06:13:31

房产登记时限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房者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单,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房产登记手续。

房产登记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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