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不能分割的例外情形有:
1.借名买的房产;
2.子女名下的房产;
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
4.未过户的二手房;
5.未经审批的自建房;
6.未过户的受赠、继承房产;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