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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上市要求的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25 07:38:00

央产房上市要求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原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产权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公证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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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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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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