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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方拒不迁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5 12:29:23

二手房卖方拒不迁户属于违约,买方可以先行协商敦促卖方尽快履行迁户义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迁户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二手房卖方拒不迁户怎么办

法律依据:

《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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