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是这样处罚的: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该军职人员违令作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其行为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条
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量刑处罚:犯此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指挥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