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占道摆摊业委会无权收租金。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或业委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拨打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