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完房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房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买受人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