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减肥药是犯了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减肥药是假药,可以按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卖假减肥药会判刑。一般情况下,减肥药是属于药品的,销售假减肥药,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减肥药可能会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有可能会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减肥药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时,将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减肥啊金额达10万元,属数额巨大,法院将根据是否造成人体损害等情况依法进行判决。如果减肥药造成了人体损害或者其他更严重的情节。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减肥药如果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或者属于假冒伪劣药品,会被判刑,销售含违禁品的减肥药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一、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2.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
3.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
5.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6.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5.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8.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