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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继承

发布时间:2023-04-25 17:18:18

地役权的继承有效。继承人在取得地役权后,应当向有关机关申请登记,随役地一起转移给继承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地役权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八条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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