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收营业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属于无形资产的转让,应缴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