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进行分割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进行遗赠的按其遗赠要求办理,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遗产房屋须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无法进行分割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