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异议登记十五日自动失效吗

异议登记十五日自动失效吗

发布时间:2023-04-25 18:26:24

异议登记十五日申请人未提起诉讼的自动失效。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异议登记十五日自动失效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
本文【异议登记十五日自动失效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