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被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力。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共有权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其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很合同依法应确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