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其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是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是否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可以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情、社会危险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决定。
2、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且具有固定住所和收入两个条件。
另外,有几个关于取保候审的关联知识也需要了解:
1、决定机关。
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切莫乱托人。
2、取保候审的三种类型。
直接取保候审,刑拘转取保候审,逮捕转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4、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要被没收,需要逮捕的还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主要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未遂、中止等从轻处罚情节、累犯、主犯等从重情节是必要时也有可能考虑家庭因素的。
比如子女还小,被告人是唯一抚养人的肯定要考虑,但子女小,只是酌定情节,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