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的涉案人数达到三百人次以上的,公安机关即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标准进行立案侦查。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 立案 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一、传播污秽物品 立案 标准是什么? 《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播污秽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污秽物品不仅是有损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成长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污染了网络环境,可以说,恶劣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有些人也不要认为自己只在网络或者其他平台上偶尔传播过污秽物品不会被国家有关部门问责,净化网络空间人人有责,只要有此行为的一定会付出法律代价。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七条 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为:
1、向他人传播了300次以上;
2、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
4、传播数量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
5、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
6、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
1、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为:
(1)向他人传播了300次以上;
(2)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
(4)传播数量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二倍以上;
(5)数量分别达到法律规定的两项以上标准;
(6)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传播污秽物品如何量刑?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量刑如下:
1、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污秽物品的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就应立案予以追诉,情节严重的,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