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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发布时间:2023-04-26 00:46:1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应由单位出具提取证明,携带提取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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