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能提前给购房合同,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实践中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给购房合同,同时双方应及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