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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担任见证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21 10:36:39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主体包括: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

不得担任见证人有哪些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 继承法 》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 见 证人 :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 继承人 、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只要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形的亲属是可以作为见证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得担任见证人有哪些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有哪些人

您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他没有见证能力的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样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您如果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140 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遗嘱 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毕竟不是遗嘱人自己书写的, 继承人 常常会质疑遗嘱的真实性。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订立代书遗嘱,必然会有见 证人 的存在,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呢?一、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 继承法 》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 债权人 、 债务人 ,共同经营的 合伙人 ,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上就是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生活中,有些人为了保障遗嘱的效力,避免其他人质疑遗嘱的真实性,会订立代书遗嘱。但是因为对继承法的规定不了解,恰恰是在代书人、见证人上除了问题。如果您现在打算订立代书遗嘱,可以邀请专业 遗产继承律师 担任见证人, 律师 还可以帮您审查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

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

遗嘱 见 证人 提供证明的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遗嘱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呢?也就是说,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阐述。

不得担任见证人有哪些

一、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根据《 继承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 继承人 、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 债权人 、 债务人 、共同经营的 合伙人 ,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尚未成年的未成年人和智能欠缺或丧失的精神病人。换句话说,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的行为能力,应以其参与遗嘱见证时为准,如果做出遗嘱见证时为神志正常,其后成为精神病患者的,则该遗嘱见证仍为有效反之,如果做出遗嘱见证时患有精神病,其后即使恢复健康,其所做的遗嘱见证也属于无效。

2、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嘱对遗产的处分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利害攸关,因此,如果允许继承人、受遗赠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可能影响遗嘱的真实可靠性,亦容易引起 继承 纠纷。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所有 法定继承人 ,既包括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否取得遗产、取得多少遗产会直接影响其利益的人,因此应当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这部分人因与遗嘱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也有可能影响对遗嘱做出客观公正的证明。所以,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以及“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应注意的是,除公证遗嘱和 自书遗嘱 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 口头遗嘱 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您不知道哪些人可以作为您的遗嘱见证人,建议咨询专业 律师 ,以避免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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