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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假冒注册商标判刑

发布时间:2023-01-21 10:43:56

行为人若有加工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行为人应当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加工假冒注册商标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工假冒注册商标判刑

1.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假冒商标标识罪量刑标准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工假冒注册商标判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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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

一、 假冒注册商标罪 怎么判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 注册商标 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非法经营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 违法所得 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假冒注册商标 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 数罪并罚 。 第220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并不是十分有利。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条件下,可能构成犯罪。当然,如果没有达到相关指标,便不是犯罪。“情节严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罪与非罪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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