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直接执行,而是在作出立即执行的决定之后的七天之内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没有缓刑的话,直接判死刑那么就是到时间直接处死,不会坐牢;如果判有缓刑,那么最低要坐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当然是无期好啊,无期还有缓和的余地,表现好可以减刑、假释等。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缓期执行可以在期满后减为无期,但是死刑立即执行是直接剥夺人的生命,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一旦碰到冤假错案就无可挽回了。而无期和死缓还可以通过申诉,再审等程序纠正。
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莱垍头条
以下最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莱垍头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头条莱垍
2、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几年怎么那么多杀妻案,而且每个案件都会被大家高度重视。前几天开庭的「苍溪冰柜藏尸杀妻案」同样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每次看到这种事,总让人叹息。
此案件在7月6日下午5点左右一审结束,会择期宣判。
而所有人最关心的就是怎么惩罚这个凶手。
我们看看他的杀人动机。据悉,这个女子是一位主播,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和很多男子都有暧昧关系,后来被丈夫发现了,于是怀恨在心。不过也有的说,凶手王某发现了妻子手机上的不雅视频。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杀人动机,故意杀人罪是妥妥的。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最想知道的就是最后到底怎么量刑,无非这么几种:有期、无期、死缓、死立执(死刑立即执行)。
个人认为,最大可能就是死立执。
因为有前车之鉴,那就是2016年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和这个案件高度相似,最后凶手被判的就是死刑。
2016年10月18日,凶手朱某某在家中和妻子杨某某发生争吵,后来朱某某掐死妻子后,将尸体藏到了冰柜。
在后来的三个月里,朱某某冒充杨某某,用微信和亡妻的亲朋保持联系。
这个时候,亲友们都认为杨某某还在世,因为微信有文字互动,有朋友圈照片。但手机有故障,不能进行语音交流,每次有语音电话或者视频通话的时候,朱某某都说用文字沟通。
还有更过分的,后来朱某某还用妻子的身份证和其他女人做不雅的事,并透支亡妻信用卡10多万到处旅游。
最后,法院认为朱某某犯罪性质恶劣,而且之后的种种表现并无悔罪意愿,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判朱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回过头看「苍溪冰柜藏尸杀妻案」,凶手也没有自首,甚至还企图隐瞒,制造假象,时间也很长。
所以,从上海这个案件推测「苍溪冰柜藏尸杀妻案」,最后很可能也是”死刑立即执行“,我也希望是这个判决。
这个案件还有一个点值得关注的,就是凶手想让被害人父母谅解,希望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罚。不过我觉得这并不影响最后的判决,这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基本操作而已。
凶手没有自首,凶手也没有悔过,凶手更没有道歉。想通过谅解或者从轻处罚,大概率是不可能了,一审很大概率会被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当然了,凶手很大可能会上诉,但凶手手段真的非常残忍,杀人不自首,想着隐藏,还有什么比这种罪行还大的,难道不算罪大恶极吗?不要让夫妻关系成为杀人犯的”免死金牌“,凶手应该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所以啊,各位结过婚的、没结婚的,都要擦亮眼睛,识别危险的枕边人是多么重要。一旦发现危险,请采取合法合情的措施,或远离,或求救等等。要是真的发生很严重的婚姻纠纷,记得找专业的婚姻律师。
记住一句话:你的善良感化不了自身带毒的一条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