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人诋毁名誉的行为受害人是可以报警要求警方进行处理的,其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正常情况下,该种情形警方不会立案的,毕竟人人都有言论自由,而且又是在背后,无直接证据证明,因此,即使是报警了,警方也不会侦查的。
一般这样的情况多出现在民事纠纷上面,因为这涉及到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人。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下一种情形,就是针对诋毁这件事情,双方发生了纠纷,该纠纷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报警找警方协调处理。
个人认为,对于背后诋毁这件事情,当事人也没有直接听到,这里面就有2个疑点:
一是是否属实,也就是说,别人是否有真的诋毁这件事情的存在性,毕竟也是从第三方获取这个信息的,所以说,信息的来源不一定可靠。
二是诋毁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些内容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对自身影响很大。如果不真实,又影响不大的话,那么无需去过分解读和纠结问题。毕竟嘴巴是别人的,想说什么就让别人说吧。
最后,我希望大家既能做个不听是非的人,更能做一个不搬弄是非的人。
在侮辱 诽谤罪 确实成立的情况下,可以报警。但只是损害个人名誉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损失的,不构成侮辱诽谤罪。那么当事人向警方报警,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被污蔑诋毁名誉的,可以报警处理。
警察在确定对方确实存在侮辱诽谤行为的,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由于污蔑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侮辱诽谤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刑法》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