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案件,则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或作出宣告无罪的判决结果。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过期法院会怎么判决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形来进行判断的。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期间,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过了以后,不再享有胜诉权。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的行使权利,从而使社会经济和法律等秩序能尽快处于稳定的状态。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法院对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不能够采取主动使用的原则,必须是被告提出抗辩,在这种情况之下才能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具体应该如何来进行处理,还需要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起诉。被告可以提出诉讼时效已经超过的抗辩,此时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非驳回起诉。若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则法院正常进行审理,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分析
法律谚语有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因此,民事主体应尽快行使其民事权利,不得超过期限,否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民事主体的请求权,民事法律法规规定了诉讼时效这一制度。所谓诉讼时效,就是指请求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请求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则权利人虽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义务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抗辩,从而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不排斥权利人的起诉权,只是可能影响其胜诉。从诉讼法的角度来看,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凡是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因此,原告的权利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非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案件,法院不得裁定不予受理,也不得驳回起诉。另外,人民法院不应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直接判决原告败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