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承租人有哪些免责事由

承租人有哪些免责事由

发布时间:2023-04-26 08:14:57

承租人免责事由有: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损失的;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等。

承租人有哪些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
本文【承租人有哪些免责事由】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