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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农村的自建房会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3-04-26 08:18:13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的判处如下: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会怎么判

1.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判归婚前建房的一方所有;

2.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以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应判得到房产的一方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的归属。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会怎么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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