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

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6 08:48:55

转让土地使用权办理要求有: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
本文【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