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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否能不能同时适用

发布时间:2023-01-21 12:33:53

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金与没收财产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否能不能同时适用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同时执行吗

罚金和没收财产不可以同时执行。

【法律分析】

判处没收全部的财产的情况之下,只能够执行没收财产的刑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是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存在的所有财产全部剥夺了,再判处罚金已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无执行罚金的必要。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否能不能同时适用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是同时执行吗

法律分析:罚金与没收财产是可以同时适用,根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处吗 ??谢谢 ~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缴。

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否能不能同时适用

没收财产还能要罚金吗??

没收财产后可以处罚金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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