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