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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21 13:04:27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 刑事和解 : 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和 侵犯财产罪 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 四、除 渎职犯罪 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 案件。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可以和解。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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