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具无房产证明材料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证件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开具后一经加盖公章即生效,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到本地房管局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