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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与立案机关是哪里

发布时间:2023-01-21 15:04:04

对于招摇撞骗罪相关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行为人作出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立案的机关则为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与立案机关是哪里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与立案机关是哪里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定义、量刑】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对于招摇撞骗罪及其处刑的规定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或者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用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的行为。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冒充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这里的“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地位、荣誉、待遇以及玩弄女性等。根据情节轻重,本款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规定了两档处刑: 1.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日常活动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会认为他们权力比较大,但实际上有些情况下并不是真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由普通人来进行冒充的,这种情况之下,将会构成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招摇撞骗,犯罪人将为此付出代价。

招摇撞骗罪是什么意思?它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称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二)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此处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耍威风、满足虚荣心而自我炫耀,并无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四)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

1、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与立案机关是哪里

3、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怎是什么

根据 刑法 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 立案 。 公安厅被举人员,网站虚假名字主持人截图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 立案侦查 。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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