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