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纠纷中介未参与合同签订的没有责任,但中介未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导致签订阴阳合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