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花园不是公摊面积的部分。公摊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其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总的建筑面积,小区花园一般不在商品房总的建筑面积范围之内,故不算公摊,楼内的花园会算一半或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