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具体而言是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在执行期间,受刑人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刑法 》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 拘役 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 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