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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谁保管

发布时间:2023-04-27 02:00:36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和保管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是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和保管。

不动产登记证明谁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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