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吉林市的户口或居住证,居住时间达到申请要求;
2、申请人在吉林市无住房或者租住的房屋达到申请公租房的标准;
3、申请人在吉林市有稳定的工作及其收入来源,但是收入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4、申请人在吉林市有依法缴纳社保。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