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直接取消原土地登记卡并填写更改新的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土地使用证是行为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凭借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